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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身心障礙者會長盃地板滾球錦標賽
賽事
105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身心障礙者會長盃地板滾球錦標賽

為推展全民體育及倡導學校重度、極重度多重障礙學生體育活動,讓多重障礙者迎向陽光,促進身心健康,提昇地板滾球運動技術水準,輔導運動績優學生升學造就人才。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啟智學校、中華民國腦性麻痺者體育運動休閒協會、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11日(星期六)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參賽資格】

1.高中組:限在學(高中、職)生(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原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持有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核發體位分級卡者。

2.國中組:限在學(公、私立國中)生(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持有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核發體位分級卡者。

3.開放組: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因賽程時間關係,以12隊為限,每單位限報名1隊。

註:學生組取消運動績優生甄審、甄試資格之年齡限制,惟其仍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之限制。

【比賽組別】

1.BC1個人賽:選手級數依地板滾球國際運動聯盟(BISFed)分級規定為BC1的選手,比賽時可由一位助理員協助。

2.BC2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2,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協助。

3.BC3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3,每位選手可以有一位助理員協助助理員可以停留在投擲區塊內,但必須保持背對球場且不能目睹球賽的過程。

選手所需之輔具由選手自備,不得要求大會提供、並在比賽前由大會鑑定,不符合規則之輔具不得參賽。

4.BC4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4,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陪同參賽,但BC4腳踢選手可有一位助理員協助。

5.開放團體賽: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每隊最少三人,得另報一或二位候補選手(每隊至多五人)。

【報名費用】每位參賽選手酌收報名費新台幣400元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連絡人】盧素貞、張銘峯 (02)87711450、277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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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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