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體育處、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
【承辦單位】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地板滾球運動委員會
【協辦單位】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國民小學、聯合報
【贊助單位】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9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國民小學活動中心1樓(新北市三重區大有街10號)
【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06年7月9日上午8時30分
【開幕時間】中華民國106年7月9日上午9時00分
【參賽資格】
(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且持有地板滾球體位分級證者,可報名參加個人賽,各組人數限制如下:BC1個人賽:4人;BC2個人賽:8人;BC3個人賽:8人;BC4個人賽:4人 (戶籍地為新北市之選手優先,其餘者依報名順序而定)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報名參加開放組團體賽,以十六隊為限,以新北市之學校、單位為優先,其餘者依報名順序而定。
【競賽組別】
(一)BC1個人賽:選手級數依國際地板滾球運聯盟(BISFed)分級規定為BC1的選手,比賽時可由一位助理員協助。
(二)BC2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2的選手,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協助。
(三)BC3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3,每位選手可以有一位助理員協助助理員可以停留在投擲區塊內,但必須保持背對球場且不能目睹球賽的過程。
※選手所需之輔具由選手自備,不得要求大會提供、並在比賽前由大會鑑定,不符合規則之輔具不得參賽。
(四)BC4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4,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陪同參賽,但BC4腳踢選手可有一位助理員協助。
(五)開放組團體賽: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每隊最少三人,得另報一或二位候補選手(每隊至多五人)。
【報名手續】
(一)報名費用:每位選手500元整
匯款帳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北復興分行 008-10-06111-8
匯款戶名: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
(二)採線上報名+紙本報名方式進行
線上報名網址:
1.BC1-BC4個人賽:https://goo.gl/yR2Uyl
2.開放組團體賽:https://goo.gl/f9rJ5G
註:報名後務必來電(02-25239240),以確認是否完成報名後再匯款及寄送紙本資料(資料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20號9樓 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26日止,或額滿為止。
【比賽制度】採單敗淘汰制。
【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地板滾球規則。
【比賽用球】國際用地板滾球。
【賽程公告】賽程將公開抽籤後,於7月3日統一公告。
【獎勵辦法】
1.BC1個人賽及BC4個人賽,錄取前2名,頒發獎牌(盃)及獎狀乙紙。
2.BC2個人賽及BC3個人賽,錄取前3名,頒發獎牌(盃)及獎狀乙紙。
3.開放組團體賽,錄取前3名,每隊頒發獎牌(盃)乙座及每位選手獎狀乙紙。
【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代理)簽章,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附繳保證金參仟元,如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無理由者,得沒收其保證金。
(三)如抗議成立,則退還保證金。
【罰則】
(一)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但判決前已比賽之場次不予重賽。
(二)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除依規則判決外並按下列罰責處分之:
1.選手毆打裁判員:取消該隊(員)繼續參賽之資格,並終身停止該選手參賽權利。
2.職員毆打裁判員:取消該隊(員)繼續參賽之資格,並終身停止該職員參與任何種類之職員或選手之權利。
3.選手、職員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經裁判員或審判委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十分鐘內未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員)繼續參賽之資格,並停止該選手、職員一年之參賽、參與權利。
4.裁判員毆打職員或選手:取消該裁判員繼續行使裁判權資格,並停止該裁判員終身擔任運動裁判之權利。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實施之。
【聯絡資訊】
活動聯絡人:賴志偉、林恬(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電話:02-25239240
Email:bocciataiwan@gmail.com
同場加映:106年身心障礙地板滾球運動C級裁判講習會(新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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