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旨】為推展全民體育及倡導學校重度、極重度多重障礙學生體育活動,讓多重障礙者迎向陽光,促進身心健康,提昇地板滾球運動技術水準,輔導運動績優學生升學造就人才。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中華民國腦性麻痺者體育運動休閒協會、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星期四)
【比賽地點】彰化縣社頭公園體育館(暫定) -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1段172號)
【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上午9時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上午10時
【參賽資格與分組】
高中組:限在學(高中、職)生(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原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持有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核發體位分級卡者。
國中組:限在學(公、私立國中)生(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持有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核發體位分級卡者。
開放組: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因賽程時間關係,以12隊為限,每單位限報名1隊。
註:學生組取消運動績優生甄審、甄試資格之年齡限制,惟其仍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之限制。
【比賽組別】
1.BC1個人賽:選手級數依地板滾球國際運動聯盟(BISFed)分級規定為BC1的選手,比賽時可由一位助理員協助。
2.BC2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2,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協助。
3.BC3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3,每位選手可以有一位助理員協助助理員可以停留在投擲區塊內,但必須保持背對球場且不能目睹球賽的過程。
※選手所需之輔具由選手自備,不得要求大會提供、並在比賽前由大會鑑定,不符合規則之輔具不得參賽。
4.BC4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4,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陪同參賽,但BC4腳踢選手可有一位助理員協助。
5.開放團體賽: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每隊最少三人,得另報一或二位候補選手(每隊至多五人)。
【報名費用】每位參賽選手酌收報名費新台幣400元
(由學校統一劃撥至「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郵局劃撥帳號:16788258號。)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連絡人】盧素貞、張銘峯 (02)87711450、27782407
註:
1.報名時請檢附匯款收據、身心障礙手冊、體位分級卡正反面影本及學校出具切結書連同報名表一併由學校統一寄送,資料不齊者不得比賽。
2.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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