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講習日期】
108年10月18、19、20、26日,共4天
108年10月18、19、20、26、27日,共5天
【講習地點】
(一)臺北市大同區中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
(二)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425號)
【參加資格】
(一)取得本會核發地板滾球C級教練證後,實際從事身心障礙運動教練工作二年以上者。
(二)曾當選地板滾球運動項目正式國際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者。
(三)曾擔任國內、外地板滾球運動項目正式隊員者。
(一)取得本會核發地板滾球B級教練證後,實際從事地板滾球運動教練工作三年以上者。
(二)擔任選手曾獲二等一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者及亞洲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第一名、舉辦四年一次世界錦標賽及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前三名。
【報名方式】
(一)報名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地 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電 話:(02)87711450 傳真:(02)27782409
聯絡人:盧素貞、黃鈺惠
(二)報名費:
1.報名費:【B級】新台幣壹仟元整。
【A級】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2.證照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三)匯款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復興分行
帳號:008-10-37495-9。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若報名額滿,提前截止)
(五)報名時請在報名表上浮貼一吋半身照片一張,背面請書寫姓名(參加者需加附本會認可證照及實習證明影本)連同報名表、匯款單收據影本等寄送報名單位;完成報名後,如臨時不參加者,本會已完成作業(如已保險、講習資料已印製)將不予退費。
1.報名時先繳各級報名費,檢附曾參與實習賽事證明,並經學科、術科考試通過合格者,再繳證照費新台幣300元,始核發該項運動種類教練證照。
2.證照費請於完成學、術科考試後現場繳交費用,如考試不通過者,本會將退還證照費。
3.所填報名個人資料,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請務必正楷填寫並自行校對,資料有誤責任自負。
(六)本講習會參加學員及工作人員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但亦以政府規定保險公司投保額度為準。
【實施方式】
(一)由本會聘請國內專家學者擔任講習會授課講座。
(二)參加講習之學員由本會報請有關單位給予公(差)假。
(三)講習會期間學員交通、住宿請自理。(午餐提供便當)
(四)報名人數:30人
(五)學科及術科測驗需達75分以上為及格,本會始核發證書及證照,如學、術科未達標準,但講習期間未缺課者本會始核發證書證明授課時數。
(六)講習會期間缺課學員,不予核發證書並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七)若遇氣候因素或其它特殊狀況須予延期講習時,當即在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參加講習會人員。
(八)實施辦法及報名表本會將公布於本會網站。本會網址:www.ctsod.org.tw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本辦法經教育部體育署於108年8月30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80029750號函備查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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