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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身心障礙者會長盃地板滾球錦標賽
賽事
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身心障礙者會長盃地板滾球錦標賽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中華地板滾球運動協會、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新北市板樹體育館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8日(星期六)

【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樹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28日上午9時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28日上午10時至18時

【參賽資格與分組】

標準組:

1.高中(職)組-限在學生(高中職、五專前3年在學學生,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出具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所公告分級結果者。

2.國中組-限在學生(公、私立國中,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並需出具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所公告分級結果者。

開放組: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者。因賽程時間關係,以12隊為限,每單位限報名1隊。(若在報名截止期限內,報名組數超出12隊,將以公開抽籤決定錄取參賽隊伍)。

註:學生組取消運動績優生甄審、甄試資格之年齡限制,惟其仍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之限制。

【競賽組別】

(一)標準組個人賽:高中(職)組與國中學均包括下列各組:

1.BC1個人賽:選手級數依國際地板滾球運動聯盟(BISFed)分級規定為BC1的選手,比賽時可由一位運動助理員協助。

2.BC2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2,比賽時不可有運動助理員協助。

3.BC3個人賽:

A.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3,每位選手可以有一位運動助理員協助,運動助理員可以停留在投擲區塊內,但必須保持背對球場且不能目睹球賽的過程。

B.選手所需之輔具由選手自備,不得要求大會提供、並在競賽前由大會鑑定,不符合規則之輔具不得參賽。

4.BC4個人賽:選手級數依BISFed分級規定為BC4,比賽時不可有助理員陪同參賽,但BC4腳踢選手可有一位運動助理員協助。

(二)開放團體賽: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者。每隊最少三人,得另報一或二位候補選手(每隊至多五人)。

【報名手續】請完成書面或線上報名手續

(一)報名費用

1.每人報名費新台幣300元,含選手午餐便當、場地保險等費用。

2.由學校統一匯款至殘總帳戶

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復興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帳號:008-10-37495-9

3.請於匯款後Email告知匯款人姓名、匯款日期、金額及帳號後5樓(Email:ctpc1984@gmail.com),並請來電(02)8771-1450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二)報名網址:https://google-url.com/9JEW3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5日止(紙本以郵戳為憑;網路報名至3/15 23:59止)

(四)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連絡人:黃鈺惠、黃薈倫 (02)87711450、27782407

【注意事項】

1. 請檢附報名表、匯款收據、身心障礙證明、分級結果影本(分級結果請上網查詢: http://www.taiwanpscc.org/?tag=ml)及學校出具切結書,由學校統一提供給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資料不全者不得比賽。

2.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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